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修訂的一大亮點是將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違規行為擬計入信用檔案,以強化行業監管和自律。
根據征求意見稿,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若存在未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侵害用戶權益等行為,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其違規信息還將被記入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示。這一措施旨在通過信用約束機制,推動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規范運營,維護網絡空間清朗。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多項義務,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制度、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配合監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等。同時,辦法強調了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特別規定,要求提供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內容。
此次修訂響應了互聯網行業快速發展的監管需求,有助于構建公平、誠信的網絡環境。公眾可通過指定渠道在征求意見期內反饋意見,共同參與互聯網治理體系的完善。